周神耀
周神耀牧師心靈小菜園系列-56
每個人在從小到大的過程當中,都會經歷到大大小小不公平的事。絕對沒有例外。看到一個小孩從外面跟朋友玩跑回家𥚃來,大哭大叫,向父母說:「不公平,不公平!!」我們要問的是,他理直氣壯,憑什麼他有這麼大的膽量向父母大聲哭訴?心理學家會告訴我們,他心裡有一把尺,叫做公平感(sense of fairness)。不必教他。為什麼人人都有這把尺?神學家告訴我們,因為上帝是公義的, 祂按照祂的形象造人。所以天地之間有公平的概念,這是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的「理」也。
全本聖經簡單地說,是在表述上帝的「愛」和「公義」。耶穌基督祂的十字架救贖是上帝把愛和公義合拼起來一斉表現。人人都有罪,本應該死。上帝透過耶穌代替我們受死。這是愛。耶穌擔當世人的罪, 天父毫不留情地向耶穌宣告並執行死刑。這是「公義」。愛及公義, 好像是一正一反的命題, 透過十字架進入「合」。天地之間最大的「愛」及最大的「公義」同時發生。那地方只有在耶穌的十字架上找到。
上帝因為愛罪人,先審判自己,可以叫做「最先的審判」。但以後為了祂的公義得以完全實現,祂必須審判世上每一個人。這是「最後的審判」。如此上帝公義的全面性才能達成。這是因爲不公不義的事在人世間太多太多了,而且是不可能避免的。我們都知道世界有不少冤嶽的事,現在因為有DNA 由死刑翻案為無罪的事例不少, 提升判決的公平。但DNA不是萬能。大家有否聽到「神探」李昌鈺,曾經成功判斷八千多案件。幾年前只因判斷錯誤而被提告?結果花了 2520萬美金和解。
世上有𣎴公平,第一是因為人的知識智慧到底是有限的,第二,人有先入為主的成見,更有仇恨作祟,自私利益考量,不可能以同樣標準作判斷。不可能把上帝的公義原則完全呈現在所有司法審判的過程當中。連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意見也分歧。只有到天上更高的審判庭才有絕對的公義。現今A I發展也無法突破人知識的有限, 因為輸入的資料仍是要由有限的有成見的人來輸入。你看看法院門口的Lady Justice (公平女神) 的彫像,用黑布蒙著她的雙眼,手拿稱碼,如此就保證法院可以判斷公正公平嗎?不管世界上有像所羅門王的智慧判案,也有像包青天的鐵面無私,面對古今中外千千萬萬不公的冤案,還是無法一一平反!只有全能全知的上帝能補全人世間一切審斷仲裁的不足。還有為非作歹的事掩蓋在黑暗中。連提告的機會都沒有。將來有一天,公義的大光必會普照,所有受冤屈的,必定得蒙平反,暗中作惡多端暫時昌盛的事及悪人, 一個也無法遁形。一切水落石出!全權的上帝依祂的旨意必讓祂的公義之光普照。只有如此才能把人的罪性及人的有限性所帶來的不公不義,完全得到翻𨍭。
因此我們不必心懐不平。乃是勸惡人悔改。羅馬書 12: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請注意,「報應」不一定都可能在惡人有生之年。我們看到不少惡人昌盛發達又能善終, 實在太不公平了!但是感謝神!聖經教義中清楚說「按著定命,人人必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 9:27)。唯有最後審判的必然性才能滿足上帝的「公義」及人的「公平感」的要求。
在「最後審判」之前,上帝自己已經用「最先審判」把恩典的門大開了,盼望迷羊回家。惡人悔改。一旦門關了,就是把人分成兩類。不是綿羊就是山羊。這也是收成期,把麥子和禆子分開。因此有兩個歸處:天堂與地獄。這是神的全然公義推演出來無法躲避的羅輯!再說一遍。如果我們確知兩件事是真確的。第一件:公義是上帝的屬性。第二件:有罪的人的努力絕對做不到公義。那麼推理出來的邏輯一定是「最後審判」的必要性。這也是支持有神論的一個重要論點。佛家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那個時候是什麼時候?沒有上帝則講不清楚。但聖經講得很清楚。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