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祺

這是我在2024年4月21日應邀在唐山書店講座發表演講的講稿長篇。演講題目是“宗教家庭、學術與少年生活”。

非常感謝唐山講座邀請我來談談我的宗教生活和學術發展的經歷,特別集中在父親對我的教養上面。本來宗教信仰是一個非常個人的東西,我像我的老師Jonathan Spence (史景遷)一樣,基本上是不談它的,但是讀了他的《太平天國》(God’s Chinese Son) 或《利瑪竇的記憶宮殿》(Matteo Ricci and His Memory Palace)的人都會馬上發現他對基督教非常熟悉。所以他即使不肯談他個人的宗教信仰,但還是無法規避,更談不上什麽秘密。我因爲如此,所以就答應唐山講座以及梁國淦先生的邀請,答應跟大家談談這個應該是屬於個人内在生活的記憶。

昨天是第一講。他們讓我放開隨便説,所以我把長老會的蘇格蘭背景做了一些討論,讓大家知道爲什麽長老會會採取一個相對“世俗化”(secular;這是Harvey Cox 的在《世俗之城》The Secular City 的主要觀點)的神學,認爲參與改良社會及政治是基督徒的基本責任。我也談到神學家像彌迪理(Daniel Beeby;在臺南神學院任教) 的開放進步思想(我會知道像李斯曼(David  Riesman [《孤單的群衆》The Lonely Crowd]的作者)、田立克(Paul Tillich [提出“終極的關懷”the ultimate concern])、孟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及德日進(Teilhard de Chardin) 這些名字,主要是來自他的影響),以及像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1])、蘭大衛(David Landsborough ,此人曾經與 達爾文 合作,是台灣彰化基督教醫院創辦人的父親)這些人的基督教信仰:關心社會才是信仰的核心。我主張這種基督教要與社會相互對話的看法乃是過去數十年台灣長老會的神學特色(按:這個特別是相對於所謂靈恩派神學而言)。

上面這些知識或思想,主要是我在台灣成長過程中經常聼到的觀念。嚴格地說,它們不是課堂裏學到的東西。出國以後,在耶魯上“歐洲近代思想史”(Franklin L. Baumer;非常有趣的是他的近代歐洲是從奧古斯丁講起的),“史學方法”(Peter Gay) 、“基督教教義思想史” (Jaroslav Pelikan) 等課程, 就使得我對它們的認識更爲深刻,比一般在台灣受過高等教育的學者有比較廣汎或深入的理解。這幾位耶魯的西洋史老師(還有Robert R. Palmer)的學識和影響力都是世界第一流的。他們的影響外塑於我,不容忽略。而我對基督教教義和信仰自然反映了整個歐洲近代思想史的發展和掙扎。坦白説,像我這樣能受到兩個經歷融合在一起影響的人是非常的少。

當然,我也提到許倬雲教授在大學時代對我的影響:社會經濟的背景會對思想的形成及發展做出根本的影響。這一點我在我的臉書上面反復提到過多次,毋庸再述。下次我會再更詳細談台灣的高等教育和它對我的影響。不過也許應該先提到一件聽衆好像也很感到興趣的往事:我當學生的時候曾經因爲許老師生病,去他家看他。結果看到他在床上在看《卡拉馬助夫兄弟們》,那時他大約35、6歲。這件事留給我很深刻的印象。另外,大學時代及其後,還有幾位老師對我在中國歷史專科上面有很多的影響。這些將來再談。

我也提到我父親在我大約10歲的時候,曾經因爲我對我祖母囘嘴,用竹條打了我的腿兩下,當時痛得蹲到地上,很久才站得起來。我永遠記得,因爲這是他唯一一次體罰我;它的意義更不必説了。他對我最重要的教訓:一切要守住是非的基本原則,不能從別的角度或立場去考慮做事的方向(特別是什麽人事關係)。他也常常對我說,一個人必須自己站得起來,在學術上或道德上追求獨立和完美;沒有什麽東西是比追求理想而合乎是非倫理的生命更重要的了。(事實上,他也曾經説過好幾次:思想追求高深或獨特是應該的,但是生活的實踐卻要保守。)

我承認基督教的聖經對我個人的品德影響最深刻,但是我認爲《論語》的許多教訓也對我有長久的潛移默化的影響。

(2025年父親節修訂增補)


[1] 偉大的英國作家,他的作品包括《塊肉餘生記》、《顧雛淚》、《雙城記》、《聖誕歌》等。他一生沒有公開討論基督教義,但是作品充滿了基督教的愛的精神,是明顯有基督教教養的作家。他死後留下了一本《主耶穌的生平》的手稿,是寫給他自己的兒女的。後來他的兒女們決定要在他百年之後出版(19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