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神耀
周神耀牧師心靈小菜園系列-193
孔子名言「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現代物理學泰斗史蒂芬霍金(Steve Hawkins) 曾說「知識的敵人, 不是無知, 而是不知以為知」。他們會這麼說是因爲有太多的人不知而以為知, 到處講大話。
哲學的「知識論」 探討知識的本質起源與範圍。要正確把握「知」, 必須同時把握三個要素:主觀信念, 客觀眞理及證據。也就是說, 人必須有相信且接受的態度。但相信的對象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然後必須有充足的證據或理性合𨗴輯的支持。這是真知。
今天我試著要把上面的討論放在「我知道上帝是造物主及救贖主」的「知道」來思考。
相信有人馬上的反應是:這是屬於信仰的範圍。信與不信是由你自己決定。這是超自然的發生, 不能和一般歴史事件相提並論。真的是這樣嗎?我們來看看保羅說的話「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𥚃。因爲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 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 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 1:19-20)。這𥚃提到「知道」「可知」「䁱得」有三次。表示人在受造萬物中,是可以眞的知道神的事情及其永能和神的屬性。不是純粹主觀的以為知道。
主張自然生成自然進化的人, 他們的說法就是看到日月星辰及自然生態系統的奇妙, 但就是看不到有造物主。他們認為自然而然, 並沒有上帝, 這就是他們的「知」。其實是「不知」。我可以如此斷言是他們並沒有按知識論的三要件去「知道」。而是自我擅自定了「知」的位。這是不知以為知。倒是不可知論(agnosticism) 的人比較誠實。
我們知道之前必須先有訊息的交通。不管是經由感官經驗或純粹理性邏輯內在觀念或靈感獲得「知」都必須先有信息。如果沒有前置的發生, 就談不上知道什麼。可見在「知」以前必須先有一個發起。神的「顯明」我們稱之為「啟示」。啟示的意思是把客觀已經存在但是是隱藏的事實, 把它顯示岀來。
由於上帝在自然界的啟示我們才能知道祂是創造主。這是「普遍的啟示」。「諸天訴說上帝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篇19:1)。優美地描繪了浩瀚宇宙及自然萬物。 無聲無息卻顯示對創造主的讚美。這是所有信徒及非信的世人都可以知道的。這個啟示是自然的現象不是超自然的奇蹟。凡持著謙卑態度的人都可以誠實面對無可推諉地知道, 有造物主上帝。
除此之外有聖經的「特別的啟示」。「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詩篇 19:7)。(詩篇19篇是啟示篇:上半論到「普遍的啟示」下半是「特別的啟示」)。神先曉喩眾先知, 在末世借著道成肉身的耶穌的啟示。這就是先置的發生。是特別的關於救贖的啟示。是早在上帝的救贖計劃裡。時間到啟示出來。這些都記載在聖經。對此啟示我們用信心領受訊息就可以知道。所以「知」就是接受所啟示出來的訊息。
我們可以簡要地说:「普遍啟示」由「自然經」而「特別啟示」由「聖經」。我們看「自然經」可以知道神是創造主。用理性可以看到很多證據支持。我們看「聖經」可以知道神是救贖主。靠信心不憑眼見。這是靈𥚃的眞知灼見。卻不是盲目接受。因為聖經本身的內證,及歷史的旁證, 並有一貫的主題是非常奇妙的事, 到現在聖經學者仍在研究。神在這經書中特別𧶽給信的人有聖靈的感動賜下智慧和啟示的靈, 聖經的話成為神的話語, 人就能「眞知道祂」(以弗所書1:17)。
由這兩種啟示我們可以知道:「上帝是造物主也是救贖主」。這樣的「知道」有客觀的事實。雖是隱藏但有啟示。使人可以主觀地接受。合乎知識論的三要素。
<2026-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