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錫惠
立法院日前傳出國民黨提案普發現金「每人一萬元」的提案已通過初審,若照此邏輯推演,發十萬、一百萬呢?這是否就成為未來立法院可以逕自編列的慣例?我們必須正視一個根本性的問題:立法院無權擅自編增支出預算,更不能以民粹口號掩蓋財政災難,否則後果將如歷史重演——由人民買單,國家破產。
一、立法院無權擅自增編預算——憲政權限的基本界線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70條:「立法院有決算與預算審議權,但不得提出增列支出之修正案。」
這條規定並非空文,而是五權分立架構下的制度防線:行政部門掌管財政規劃,立法部門僅能審查、刪減、凍結,而不得主動編列新的支出項目,否則等同架空行政、掏空財政紀律。
如今,藍白立委竟然提案動用2350億元,普發現金,未有具體財源,也未經行政部門同意、可行性評估,這種做法無異於以立法包裹方式,侵奪行政主權,將國會變成提款機,國庫變成競選補助金庫。
若此例一開,未來任何政治勢力都可主張:「每人發十萬、百萬、甚至千萬」,只要用投票表決就能強行編列預算。這種做法,本質就是民粹版本的「印鈔搶錢」。
二、每人發一百萬,等於經濟自殺:通膨惡夢將再臨
讓我們進行一個簡單的數學推演:台灣人口約2350萬人,若每人發100萬元,所需總經費為:23兆5,000億元。
台灣2024年整體名目GDP也不過25兆出頭,這筆「撒幣」支出將幾乎等同整個國家的總產出,超過所有稅收、遠遠超過中央政府總預算,若真要發出這筆錢,唯一的方式只有兩種:舉債(把債壓在下一代頭上),印鈔(導致惡性通膨)
不論哪一種,結果都是:貨幣貶值、資產泡沫、物價暴漲,最終如歷史上許多破產國家所見:中產崩潰、貧者更貧,政權動盪,國際信評雪崩。
三、「發錢民粹」其實與「四萬換一」本質相通:剝奪人民財富
1949年,國民黨敗逃來台,為了彌補其在中國失控的財政與惡性通膨,在台灣實施所謂的「幣制改革」──四萬元舊台幣換一元新台幣。乍看是幣制穩定,實則是強行剝奪人民的現金財富,讓所有民眾辛苦儲蓄一夕化為烏有,而官商勾結者早已提前轉換資產、炒作土地、囤積物資,成為通膨的真正獲利者。
今天,若國會無視財政紀律,濫編支出,發錢發到人民眼花撩亂,最終結果也會類似:有錢人提早換匯、買房、買金,窮人手上的現金卻因通膨不值一文,重演1949年「搶錢式貨幣改革」的劇碼。
這不是改革,而是另類的「合法搶劫」。不同的包裝,卻是同樣的剝削。
四、從財政到制度——民粹不該主導民主,國會不該主導發鈔
民主不是發錢比賽。政府支出應有清楚的目的、計畫、財源與責任機制。任何公共財政的編列,都必須透過行政體系的完整程序評估、公開透明,而非由政黨為選票鋪路、在國會裡開起「撒錢大會」。
如果國民黨認為台灣有餘裕發錢,那麼請先告訴人民:
– 財源從何而來?舉債?砍誰的預算?
– 是否要加稅?對誰加稅?企業還是全民?
– 是否評估過對通膨、匯率、金融體系的衝擊?
– 是否考慮過世代正義與永續財政?
一切都沒有。只剩一個口號:「發錢!」但民主不是口號堆疊出來的。「只發錢、不問後果」的國會,與當年靠「四萬換一」掠奪人民財富的政府,根本沒有不同。
五、結語:讓我們守住預算紀律,就是守住民主的防線
我們要的不只是討好,而是正義;我們要的不是百萬支票,而是百年的制度。蔣介石用「四萬換一」搶走人民的未來,今天的「一萬發錢法案」,若不設限、不依法、不節制,終將重蹈覆轍。「預算是國家的骨幹,立法院不是撒幣機,更不是幣制掠奪的共犯。」我們拒絕歷史的倒退,也拒絕制度的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