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婷
前言:今年一月份,我在紐約州立大學海洋學院聽了一場很棒的演講,在此與大家分享。(English version)
雷・道德律師發表了一場深入的演講,介紹全球持續努力追回納粹時期被盜藝術品的現況,涵蓋歷史背景與當代法律爭端。他強調,儘管經歷數十年的訴訟與國際協議,掠奪文化財產的返還仍存在重大缺口。
1. 歷史背景與法律框架
雷回顧了規範戰時藝術品盜竊的法律基礎,包括《1907 年海牙第四公約》第 56 條,該條要求對衝突期間被扣押或毀壞的文化財產進行法律處理。二戰結束後,美國及其他盟國建立了識別與歸還被盜藝術品的機制。然而,許多作品仍無人認領,或被歐洲與美國的博物館吸收進館藏。
1933 年至 1945 年間,猶太家庭在歧視性政策下被系統性剝奪財產,包括抵制、懲罰性稅收、強制出售,以及歐洲銀行的資產清算。這些行為構成財產犯罪,但由於冷戰時期的政治優先事項,美國政府在 1945 年後逐漸弱化了返還工作的重視。
2. 討論的主要返還案例
- Cassirer–Thyssen 案
雷重點介紹了長期進行的 Cassirer–Thyssen 案,該案兩度提交至美國最高法院,並多次經過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爭議核心是一幅在二戰期間被西班牙國家博物館收購的畫作。儘管西班牙聲稱在戰爭中保持中立,但其與德國關係密切,並接受了帶有明確所有權標記的藝術品。儘管存在納粹時期盜竊的證據,西班牙仍拒絕歸還該畫作。
(最終結果(2024–2025)
在案件發回重審後,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再次確認,依照加州的法律選擇規則,應適用西班牙法律。根據西班牙法律,善意持有人可透過時效取得所有權。
2024 年 1 月,第九巡迴法院再次裁定,提森‑博內米薩基金會(Thyssen‑Bornemisza Foundation)為該畫作的合法所有人。
2024 年 8 月,法院正式結案,終結了 Cassirer 家族在美國的所有法律途徑。)
- 埃貢・席勒《俄國戰俘》案
雷也介紹了他目前正在進行的訴訟,涉及芝加哥藝術學院博物館與埃貢・席勒(Egon Schiele)在奧地利戰俘營期間創作的《俄國戰俘》素描的繼承人。該家庭正尋求歸還目前由博物館持有的作品。
(圍繞埃貢・席勒(Egon Schiele)1916 年作品《俄國戰俘》(Russian Prisoner)的法律案件,核心在於弗里茨・格呂恩鮑姆(Fritz Grünbaum)的繼承人提出的返還主張。格呂恩鮑姆是一位被納粹殺害的猶太歌舞表演藝術家。芝加哥藝術學院博物館一直持有該作品,並在 2023 年獲得初步有利裁決,但此案凸顯了納粹掠奪藝術品相關爭議至今仍未平息。
《俄國戰俘》案件的關鍵細節
作品本身:
這是一幅由埃貢・席勒於 1916 年創作的素描,通常被稱為《俄國戰俘》或《俄國戰俘肖像》。
索賠主張:
弗里茨・格呂恩鮑姆的繼承人主張,該作品是在他被送往達豪集中營後遭納粹盜取。
爭議焦點:
芝加哥藝術學院博物館自1966 年起持有此作,並在法庭上主張該作品並非被盜,最終導致法院於 2023 年駁回繼承人的索賠。
重要性:
此案屬於更大範圍、備受關注的法律戰的一部分,涉及整個格呂恩鮑姆收藏的返還問題。)
- 古斯塔夫・克林姆(Gustav Klimt)的《金色女人》案
古斯塔夫・克林姆(Gustav Klimt)的《金色女人》(原名《阿黛爾・布洛赫-鮑爾一世肖像》)在 1940 年代初期被納粹從猶太裔布洛赫-鮑爾家族手中掠奪,並被奧地利占有長達數十年。 這幅畫在被納粹掠奪後,被奧地利維也納的美景宮博物館(Österreichische Galerie Belvedere)收藏了數十年。
阿黛爾的外甥女瑪麗亞・阿特曼(Maria Altmann)為此展開漫長的法律抗爭,案件一路打到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於 2006 年成功取回這幅畫作。
在 2006 年勝訴並獲得畫作後,瑪麗亞・阿特曼將克林姆的《阿黛爾・布洛赫-鮑爾一世肖像》(即《金色女人》)出售給雅詩蘭黛化妝品帝國的繼承人羅納德・S・勞德(Ronald S. Lauder)。
他以 1 億 3,500 萬美元購入此畫,當時創下藝術品交易的最高價格紀錄。
勞德購入此作,正是為了讓它成為他所創立並於 2001 年開幕的紐約新藝廊(Neue Galerie New York)的鎮館之寶,該館專門展出德國與奧地利藝術。
如今,《金色女人》依然是該博物館最具代表性、最受讚譽的經典作品。
3. 返還工作的持續挑戰
儘管有國際法的存在,許多納粹掠奪的藝術品仍留在私人手中或博物館館藏中。芝加哥藝術學院博物館的研究顯示,大約 20% 的此類作品仍在私人市場流通,最終進入美國博物館。僅在 1945 至 1962 年間從美國軍人就追回了近 4,000 件被盜藝術品。
博物館與收藏家長期以來抵制返還要求,常以「家屬行動太晚」或「整個家族被毀滅,無法提出索賠」為由。許多繼承人甚至不知道這些藝術品的存在或被盜情況。
4. 立法進展
為解決這些障礙,美國國會於 2016年通過立法,將訴訟時效延長至繼承人發現藝術品後的六年。該期限在 2023 年進一步延長。國會也探討限制外國主權豁免,以允許對外國政府提起訴訟;然而,德國與法國拒絕參與。
2022年,紐約州通過法律,要求博物館標示具有納粹時期來源的藝術品,提高公眾透明度。
2024 年 3 月 5 日,三十四個國家共同承諾加強將納粹掠奪藝術品歸還給合法繼承人的努力。
5. 國際層面的複雜性
雷指出,俄羅斯擁有的納粹掠奪藝術品數量超過任何其他國家,這主要源於二戰末期羅斯福總統與史達林之間的和平協議。許多被納粹掠奪的藝術品被轉移至俄羅斯,並至今無法取得。
6. 推動解決的關鍵步驟
雷提出了實現有效返還的三項關鍵措施:
- 提高公眾認知,讓家庭了解藝術品的存在及其所在位置。
- 由博物館主導的來源研究,以識別被盜作品。
- 獨立研究機構的協助,這些機構通常透過分享追回價值獲得報酬。
7. 觀眾提問與關鍵見解
- 除猶太家庭外,還有誰推動返還?
主要是大屠殺倖存者及其後代,他們是最直接的受害者。 - 若繼承人已去世,如何確定繼承權?
由遺囑認證法院處理繼承順序並確定合法繼承人。 - 為何投入資源進行此類訴訟?
許多繼承人是博物館的捐贈者或董事。當被盜藝術品浮現時,會引發聲譽與稅務問題,尤其是過去的捐贈涉及可疑來源時。
8. 文化與倫理背景
雷最後強調,納粹的財產犯罪是其更廣泛計畫的一部分,旨在抹除猶太文化影響。希特勒以「墮落藝術」為名攻擊現代主義作品,並針對猶太藝術收藏,以消除其在歐洲文化生活中的存在。這些犯罪往往被刻意掩蓋,使得當今的追索工作更加複雜。
<2026-02-02>


